最後更新時間:2022 年 4 月 27 日
(1) 在稻城市內有住所,或 (2) 具有在留資格且在留期間在留期限為 3 個月以上,或 (3) 即使在留期限不足 3 個月的情況下,健康勞動資格 如果根據符合長官指定的在留資格的文件(證明活動內容和期間的文件),從您的逗留期間開始起,您將逗留超過 3 個月以該在留資格辦理),需要加入國民健康保險。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