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5 年 8 月 31 日
《消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發現火災必須向消防部門報告。但是,如果接到119報警後出動消防車,但現場沒有煙霧或火焰,且謊報的話,規定將處以最高30萬日元的罰款或拘留。此外,撥打惡作劇電話的人,犯有以詐騙手段妨礙營業的妨礙消防罪,根據刑法第233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處以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稻市消防總部警察局電話: 042-37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