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證明(兒童)
更新日期:2024 年 4 月 24 日
它是PDF文件格式,所以請打印出來使用。
注:打印紙推薦普通紙,打印尺寸推薦A4。
不接受用於熱敏打印機的熱敏紙。
付費醫療費用支付申請
我們將退還您向醫療機構支付的醫療費用(保險治療的自費部分)。
請按照連結中的步驟進行申請。
現金福利(出城就診、弱視眼鏡、輔助器具、全額繳費等醫療費用補貼)
注:申請必須在醫療費用支付之日起5年內、診斷書有效期內提出。
注:如果您有其他特殊醫療費用,可能需要額外的文件,因此請向兒童保育支援課諮詢。
注:從申請到付款(轉賬)大約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嬰幼兒、義務教育階段兒童、高中生等醫療費補助制度
稻城市內初次申請(遷入、第一個孩子的出生等)
稻城市第二次以後的申請(第二個孩子的出生等)
診斷書籤發申請書(第二或以後的孩子出生等)(雙面列印)(PDF:474KB)
診斷書的補發(遺失者等)
變更通知(保險變更、姓名變更、地址變更等)
[例] 診斷書申請內容變更通知(市內搬家)(PDF:202KB)
[範例]醫療卡申請內容變更通知(保險證變更)(PDF:204KB)
[填寫範例] 診斷書申請內容變更通知(遷居市外)(PDF:207KB)
代理申請時
早產兒醫療保障制度
注:地方涉稅信息查詢同意書必須由符合以下任何一項的人員提交。
- 如果申請日期是從 1 月到 6 月,截至上一年的 1 月 1 日未在稻城市進行居民登記的申請人和同居者
- 如果申請日期是 7 月至 12 月,截至當年 1 月 1 日未在稻城市進行居民登記的申請人和同居者
注意:在審核您提交的文件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交額外的文件。
代理申請時
可以郵寄的文件
上述文件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提交。
請在網站上核對所附文件,無遺漏、蓋章遺漏或附件不完整的情況下提交。
郵寄投稿注意事項
郵寄受理日為申請書/通知書到達市役所的日期。
因郵寄事故等原因遲遲無法到達區役所時,領取補助金的日期可能會延遲(開始領取補助金的月份或身份證有效期的開始日期)醫療證明可能會延遲)。為確保申請表/通知送達市政廳,請通過特定記錄/簡單掛號郵件發送。
此外,如果申請或通知有任何不足之處,我們將在稍後通過電話或信函與您聯繫。請務必填寫您的地址、姓名和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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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兒童福祉部育兒支援科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