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民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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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3837 更新日令和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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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館時間等

開館時間

休館日

中央公民館(不包括大廳)

星期二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0時

星期日、國民假日、每月第二和第四個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每月的第一、第三、第五個星期一

年末年始(12月28日至1月4日)

中央公民館大廳

星期二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0時

星期日,國民假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星期一

年末年始(12月28日至1月4日)

第二公民館・第三公民館・第四公民館・城山公民館

星期二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0時

星期日,第二和第四個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每月的第一、第三、第五個星期一

國民的祝日

年末年始(12月28日至1月4日)

公民館的活動是什麼

  1. 將實施市民生活所需的講座和文化事業。
  2. 我們將協助市民自主活動的積極進行。
  3. 創造使用者之間的交流和活動發表的機會。
  4. 提供設施給市民各種集會及其他公共活動。

公民館的使用

公民館是市民自主社會教育活動的場所,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可以作為定期活動的場所,也可以用於一次性的會議或集會。

使用者註冊

使用設施時,需事先向公民館登記團體A公民館登記團體B進行使用者登記。

登記條件

  1. 必須由5名以上的會員組成的團體
  2. 會員的過半數在稻城市居住、工作或就學
  3. 代表者或負責人必須為成年人
  4. 代表或負責人不得同時擔任講師或指導者
  5. 由會員的共識運營
  6. 主要在稻城市內活動(進行)

公民館註冊團體A必須具備以下的註冊要求,除了上述要求之外。

  1. 旨在社會教育相關活動或為了貢獻於社區的活動
  2. 入會和退會是自由的
  3. 代表者必須在稻城市居住、工作或就學
  4. 以公民館作為活動的據點
  5. 進行計劃性和定期的活動
  • 註解:社會教育法第23條規定的營利目的或政黨・宗教活動不得使用。
  • 註解:根據內容,可能需要付費使用。

使用者註冊的方法

請將以下文件提交至活動的公民館窗口。
此外,申請時請在窗口出示「團體代表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公民館登記團體B可使用申請者的身份證明文件)」。

  1. 稻城市公共設施使用者登記申請書(團體)
  2. 稻城市公共設施利用者登記申請書補助票(公民館)
  3. 團體成員名冊
  4. 團體規約(公民館登記團體A僅為必須)
  5. 團體介紹資訊刊登申請書(A團體的方並非必須,但請盡可能提交)

申請方式・接待時間

房間使用申請方式

請使用稻城市公共設施預約系統進行申請。
此外,若需透過申請書進行申請,請前往使用的公民館窗口。

公民館註冊團體A

您可以預約最多三個月(例如:四月的話是七月的部分)。日程如下。

  • 每月1日至14日:抽籤申請期間
  • 每月15日:抽獎日
  • 每月15日至20日:中獎團體的使用確定期間
  • 每月21日到使用日前一天:依先到先得的方式申請空房的期間

公民館註冊團體B

您可以申請到兩個月前(例如:如果是四月則為六月的部分)。

每月1日到使用日前一天:依先到先得的方式申請空房的期間

付費使用

未在市內登記的企業、事業所及公民館使用的市民團體,可以在有收費的情況下使用。需要提交申請書,請在您想使用的公民館窗口諮詢及申請。

關於接待

  • 中央公民館大廳:從使用日期的前11個月的那個月的2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 其他設施:從使用日期的前兩個月的2日開始接受申請。

如果使用獲得批准,請在10天內(但不晚於使用日前一天)支付使用費用。

付費使用的例子

  • 鋼琴教室的發表會
  • 公寓業者舉辦的入居預定者說明會
  • 稻城市內的企業和事業所等的會議、面試
  • 政黨、議員的活動報告會

申請書及使用費

使用費用請參考下列頁面。

對自主團體的援助

為了活躍自主團體的活動,公民館提供各種援助。

儲物櫃使用援助

在公民館登記的自主團體,可以使用公民館用於日常活動所需物品和教材的儲物櫃。使用期限為1年,每年需要重新申請。此外,若申請人數較多,將進行抽籤。

保育者派遣

為了支援擁有嬰幼兒的父母的學習活動,公民館設有保育室。根據在公民館登記的自主團體對需要保育的團體的申請,將派遣保育者。詳情請洽詢。

印刷援助

自主團體在公民館登記後,可以使用印刷機來印刷團體的活動資料。不過,必須參加印刷機講習會。此外,紙張需自備,並請於當天支付製版費和墨水費。

市民企劃提案所舉辦的公民館講座

市民們提出的講座企劃,與市民和公民館職員共同創造的公民館主辦講座。在年度初期,將在終身學習通訊「廣場」中募集企劃提案。

會議廳的活動(發表會等)的使用

詳細請參閱以下的設施使用指南。

公民館註冊團體A

您可以在預約系統中,從希望使用日期的12個月前開始,按照以下時間表進行申請。

  • 抽籤申請期間:使用月份的前12個月的1日到14日
  • 抽選日:使用月份的12個月前的15日
  • 使用確定期間:使用月份的12個月前15日9時至20日
  • 先到先得預約:從使用月份的12個月前的21日9時開始,到使用日期的1個月前為止

公民館註冊團體B

可以從希望使用日期的11個月前的1日9時開始,透過預約系統按先到先得的方式進行申請。

其他有償使用團體

可以從希望使用日期的11個月前的第2天開始,於中央公民館窗口以先到先得的方式申請。

活動預約注意事項

  • 在預訂會議廳以舉辦活動時,請務必考慮準備和清理的時間。
  • 當您通過公共預約系統預訂會議廳時,將顯示為「暫時預約」,因此需要與工作人員討論活動內容。請在預約確定後,儘早聯繫中央公民館。
  • 打合的截止日期為35天前。如果預約是在35天前,請立即與我們聯繫。超過此期限將視為取消,請注意。

申請書

在活動會議時,請下載以下格式,填寫後攜帶。

進行表可以是申請者容易製作的格式。
此外,根據內容需要提交以下的申請書。

想要使用音響和照明設備的時候

向公民館技師以外的外部業者請求設備使用時

舉辦收取入場費等金錢的活動時

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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