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第 6 版平尾地區出租垃圾/回收日曆
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如果您不在平尾住宅區 1 至 41 號樓,請參閱“平尾地區”。
可燃垃圾
每週二、週五
不可燃垃圾
第二和第四個星期四
塑料垃圾
每逢星期一
可回收物
瓶子、眼鏡、陶瓷
每週三
罐/PET瓶
每週三
用過的紙/布
第一個和第三個星期三
有害物質、金屬物品
第三個星期三
超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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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城市環境整備部生活環境課
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