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道挖掘施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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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2946 更新日期令和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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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管理的道路附近區域被指定為「沿道區域」。如果在沿道區域內進行50公分以上的挖掘,為了道路保護的目的,稻城市可以要求事先進行挖掘施行協議。
沿道指定區域的範圍由挖掘地點前方道路的寬度決定,即使在沿道指定區域外,也可能要求提交協議書。
沿道挖掘施行協議通常需要約10天的文件審查及現場確認,因此如果稻城市要求協議,請在開始工程等的10天前提交沿道挖掘施行協議書。

關於沿道挖掘施行協議書提出的範圍

如果挖掘範圍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則需提交沿道挖掘施工協議書。

  1. 如果在沿道指定區域挖掘超過50公分,且挖掘位置的深度超過該挖掘位置與道路邊界的距離
  2. 道路管理者認為可能對道路造成影響的情況
  3. 因為盛土、切土等而改變原有地盤的情況
  4. 道路管理者認為必要的情況

關於道路形態及沿道指定區域

  1. 如果前面的道路寬度小於6米,則道路寬度的二分之一應從地界線開始計算
  2. 當前道路寬度在6米以上20米以下時,距離地界線3米
  3. 當前道路寬度超過20公尺時,距離地界線5公尺
  4. 如果道路的彎曲部分其中心半徑小於10米,則彎曲部分內側10米
  5. 如果路邊有樹木、茂密的樹林或竹林,則距離該側10米
  6. 如果道路連接並且有高擁壁,則擁壁高度的1.5倍
  7. 如果道路旁有連接到碎石場等危險場所,則距離該側20米

關於手續

  1. 請在挖掘的10天前,向管理課提交相關文件。
    提交的文件請使用A4橫向左側裝訂,正副各2份
    (正本請按目錄的編號順序附上索引。)
    我們將確認提交的文件並予以受理。
  2. 現場確認
    市政府將進行現場調查。在此過程中,可能會要求申請者出席。
  3. 沿道挖掘施行回答書的製作
    現場調查・立會的結果,如果內容等沒有問題,將進行回答書的事務手續。
  4. 沿道掘削施行回答書的發放
    市政府歡迎您前來,將在管理課發放回答書。
  5. 開挖工程的開始
    在開始開挖工程時,請向管理課提交開始通知。
  6. 挖掘工程的完成
    所有工程完成後,請附上工程照片等,將完成報告提交給管理課。
  7. 挖掘工程完成確認的立會
    隨著挖掘工程的完成,市政府及申請者將在現場進行立會確認。

提交文件

沿道挖掘施行協議書(2部)

1.沿道挖掘施行協議書

2.委任狀
3.誓約書
4.建築規範概要
5.挖掘工程規範書
6.平面圖(配置圖)
7.山留計畫圖
8.山留計算書
9.現況照片
10.工程表
11.建築確認通知書寫
12.引照點詳細圖
13.案內圖
14.其他
註釋:2到14的格式自由。

著手申請書(2份)

完成報告(2份)

可辦理手續的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的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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