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尾分所空間輻射劑量局部測量結果(2016年8月15日更新)
更新時間:2016 年 8 月 15 日
在平尾分所,我們根據城市空氣輻射劑量測量應對政策測量了空氣輻射劑量,現在將結果公佈。
另外,在本次測定中,沒有需要清潔等的部位(超過判定標準值(0.23微西弗/小時)的部位)。
註:若葉台分所請參閱「文化中心(i-Plaza)空間輻射劑量局部測量結果」。
測量結果(2016年進行)
設施名稱 | 測量日期 | 天氣 | 測量位置 | 測量值(單位:微西弗每小時) |
---|---|---|---|---|
離地1厘米 | ||||
平尾辦事處 | 2016年 7月5日 |
多雲的 | 在東側的排水溝下 | 0.067 |
西天溝 | 0.083 | |||
在佈告牌下 | 0.092 |
【解釋】
由每小時0.23微西弗換算為每年0.99864毫西弗時,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建議普通人接受的正常輻射劑量(每年1毫西弗以下(自然輻射劑量等)(不包括) ), 所以這個值就是城市的判斷標準值。
根據環境部《去污指南》,如果地面1米處的輻射劑量低於每小時0.23微西弗,將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但城市更安全。我們站出來做出判斷以距離物體最近的點(離地1cm)的測量結果為準。
測量概述
- 測量員市職員
- 測量設備
PA-1000
- 測量方法
每 60 秒重複測量 5 次的平均值
過去的測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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