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戶籍的申報・證明)
問題請告訴我如何提交離婚申請(裁判、調解、和解、認諾)。
回答
提交離婚申請(裁判等)時,需要附上調解調書的謄本、審判書或判決的謄本以及確定證明書等文件。此外,協議離婚時,申請人為雙方當事人,而裁判等離婚時,調解或審判的申請人,或提起訴訟的人為申請人。不過,這些人在調解成立、審判或判決確定之日起10天內未提交申請時,對方也可以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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