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稻城市住宅用地开发指导方针

最后更新:2022 年 4 月 1 日

大纲的目的

在稻城市的住宅用地开发中,为了防止住宅用地的无序转换,在稻城市与住宅用地开发商的相互合作的基础上,推进有助于良好城镇发展的住宅用地开发项目,以促进顺利推进和实现“稻城,一座被绿意环绕、充满友谊的市民之城”。

适用范围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 29 条第 1 项的规定需要开发许可的开发活动 ・建造 15 套以上规划住宅的集体住宅(包括联排住宅和单身住宅) ・中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米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基准法第42条第1项第5项指定道路位置进行开发的行为

详情请咨询城镇建设企划课。

住宅用地开发等指南程序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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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计划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