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使用费计算标准/费用计算标准

最后更新:2022 年 3 月 7 日

对于公共设施和行政服务使用费、办证费等,从服务使用者和未使用者分担负担的公平角度出发,计算标准适合使用者。受益人。有必要承担基于

稻城市分别于 1997 年和 1999 年制定了“使用费的概念和计算标准”,并于 1999 年制定了“费用的概念和计算标准”,并根据这些标准计算了使用费和费用。2011 年,我们引入了基于复式簿记和权责发生制的新公共会计制度,从2017年开始,我们转向了基于总务省“统一标准”的新公共会计制度。现在可以掌握与设施和业务的管理和运营相关的全部成本,包括折旧费用等,可以比以往更准确地计算成本。

基于以上情况,为了实现“可持续的行政管理”和“用户负担的优化”,采用包括折旧费用在内的全部成本信息的新公共会计系统观点的新计算我们决定制定标准,然后根据各位市民的公开意见,如下制定了“使用费的计算标准”、“手续费的计算标准”。

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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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计划部计划政策科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