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6 年 4 月 1 日
该制度是纳税人因某种原因或情况无法按期缴纳税款时采取的缓解措施。恩典系统包括“收集恩典”和“皈依恩典”。
如果您符合延期收款的要求,您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最多一年的延期收款。
(1) 纳税人遭受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灾害,或者被抢劫; (2) 纳税人或与之同居的亲属生病或受伤; (3) 业务(四)业务发生重大损失的; (五)应缴城市税的确定时间距原定期限一年以上,难以一次性缴纳的。
如果您符合宽限期要求,您可以在城市纳税截止日期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获得一年的宽限期。
认识到一次性缴纳市税可能会导致营业或维持生计变得困难,并且认识到本人有缴纳市税的真诚意愿时。
注:如果存在所申请的城市税以外的拖欠城市税或类似情况,则申请将不被接受。
(1)《转换宽限申请书》或《收款宽限申请书》
(二)《财产收支状况报告》
注:申请救济金额超过100万日元时,请提交“财产清单”和“收支明细表”来代替“财产收支明细表”。
(3) 与提供抵押品有关的文件 (4) 证明灾害等事实的文件(延期催收的情况下)
注:受灾证明书、医疗费收据、停业通知书、财务报表等。 (5) 市长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领取宽限 对于符合领取宽限条件(1)至(4)的情况,没有申请期限,但请在希望获得宽限的期间之前申请。
如果符合(5)的情况,请在缴纳市税的期限之前申请。
・希望获得宽限期的市税缴纳期限后 3 个月内。
市政府在审查所提交文件的内容后,将通知您批准或不批准宽限。如果获得宽限,请按照市政府发出的“宽限决定通知书”中记载的分期付款计划付款。
申请宽限时,作为一般规则,您必须提供相当于您寻求宽限金额的抵押品。
请注意,以下情况无需提供抵押品:
・宽限金额不足 100 万日元时 ・宽限期间不足 3 个月时 ・有无法领取抵押品的特殊情况时
宽限期以一年为限,并以确认申请人能够尽快全额缴纳城市税的期限为限,具体取决于申请人的资产和收支情况。
一般来说,获得宽限的城市税必须在宽限期内按月分期缴纳。
注:如确认确有不可避免的原因无法在宽限期内足额支付的,可申请延长宽限期(含原宽限期最长可达2年)。
・宽限期内的全部或部分滞纳金将被免除。
・暂停资产的扣押和转换(出售)。
稻城市民部保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