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6 年 12 月 27 日
自2015年5月以来,各地消费者事务中心等不断收到有关声称提供在家办公服务的企业的咨询。
消费者厅依据消费者安全法(2009年第50号法)第38条第1项之规定,发表声明,表示消费者与“网络生活株式会社”交易的利益或“Cloud System Co., Ltd.”我们收到信息称存在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当伤害的行为(失实陈述),因此我们希望通知所有消费者,以防止消费者伤害的发生或蔓延。
详情请参阅消费者厅网站。
稻城市产业文化体育部市民协作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