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8 年 10 月 26 日
为了防止自行车停放在车站附近,稻城市根据市令,将车站中心半径 300 米范围内指定为禁止停放自行车的区域。 (注:若叶台站有单独的区域,禁止停放自行车。)
如果自行车或摩托车留在该区域,将会发出警告,并随时将其移走。拆除的自行车、摩托车将在自行车存放处存放一定时间,如无人取走,将被丢弃。
如果您在车站使用自行车,请使用自行车停车场。
如果物品被留在公共场所(甚至在禁止区域之外)且处于危险状态,或者如果长时间无人看管,则会在一定时间内发出警告,并且如果该物品如果仍然无人看管,它将被删除。
禁止停放自行车等的区域(若叶台站除外,红圈内的所有公共道路及市营土地均属于该区域)。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管理科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