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与稻城市管理的道路相邻的地区被指定为路边地区。稻城市在道路沿线区域挖掘超过 50 厘米时,可以要求事前进行挖掘实施商谈以进行道路维修。
指定的路边区域由开挖场地前的道路宽度决定。
路边挖掘实施协商通常需要 10 天左右的文件审查和现场确认,因此如果稻城市要求协商,请在施工开始前 10 天提交路边挖掘执行协议。
挖掘范围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路边挖掘强制执行协议的提交范围。
1.在50厘米或以上的指定路边区域进行挖掘并且挖掘深度超过挖掘位置与道路边界之间的距离时。
2.当道路管理员认为有影响道路的风险时
3.通过填充、切割等改变现有地面时。
4.道路管理员认为有必要时
1、前方道路宽度小于6米的,从场地边界线算起道路宽度的1/2
2、前方道路宽度6米以上20米以下的,距场地边界线3米
3.如果前方道路宽度为20米以上,距场地边界线5米
4. 弯道中心半径小于10米的弯道内10米
5.如果路边有一排树、茂密的树或竹林,那一侧10米。
6.如有高挡土墙与道路相连,为挡土墙高度的1.5倍
7.如果有与道路相连的采石场等危险场所,则在该侧20米处
1、请在开挖前10天向管理处提交相关资料。
提交的文件应采用A4纸横排书写,左装订,一式两份。
(原件应按目录中的数字顺序编入索引。)
确认并接受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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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确认市进行现场调查。如有必要,可要求申请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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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边挖掘实施答复表的制作根据现场调查和见证,如果内容等没有问题,我们将执行答复表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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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路边挖掘实施答卷的发行 请来市政府,在管理课发行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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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挖掘工作开始 开始挖掘工作时,请向管理课提交开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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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挖工作完成 全部施工完成后,请附上施工照片后向管理科提交竣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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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挖工作完成后到场 开挖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和申请人将进行现场确认。
关于申请文件的下载,请看道路挖掘实施讨论方式的页。
开放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管理科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