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10 月 2 日
2013年4月1日,《促进国家从残疾人就业设施等采购物品等的法律》生效。
为了促进在残疾人就业设施工作的残疾人和在家工作的残疾人的经济独立,该法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等制定该法,以促进残疾人的优先购买
稻城市制定了从残疾人就业设施采购物品的政策。
每个财政年度,地方政府应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设施物资采购的政策,并编制和公布采购结果摘要。
因此,现将2020年度稻城市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此外,为了支持市内残疾人就业设施,稻城市还将公布市内设施内经营企业的销售业绩。我们希望你们中的许多人都会使用它。
稻城市福利部残障福利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