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关于精神和身体残疾人士的汽车燃料费(汽油等)和出租车费福利

最后更新时间:2016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稻城市身心障碍者(儿童)汽车燃油及出租车补助金事业

该市建立了为乘坐火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有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汽车燃油或出租车费用补贴的制度,以方便他们的日常生活。
 
以下人员有资格使用该系统。

目标听众

笔记本中具有以下等级之一的人 (1) 视力障碍 1 级或 2 级 (2) 上肢/下肢或躯干功能障碍 1 级至 3 级 (3) 内部疾病(心脏、肾脏、呼吸系统、膀胱、直肠)・小肠) 一、三年级(4) 内科疾病(免疫/肝脏) 一、三年级(5) 听力障碍 二年级(6) 爱情笔记本 一、二年级(7) 脑瘫或进行性肌肉萎缩

拨款详情

您可以按月选择出租车、汽油和柴油票价补贴。
每个期间的最高金额为 10,000 日元(如果使用汽油,则为 200 升)。
注:第一期(4月至7月)、第二期(8月至11月)、第三期(12月至3月)

(1)出租车费用为使用金额(仅补贴车费)
使用笔记本票价折扣系统(乘车时出示笔记本即可享受票价 10% 折扣)的票价收据(注明日期)均可享受补贴。不使用票价折扣制度的收据不符合补贴资格。
(2) 汽油费为每升 50 日元 (3) 柴油费为每升 30 日元 注:如果您在每个期间中间申请或失去资格,则金额将为 2,500 日元乘以月份数期限。这是最大付款金额。

拨款限额

以下情况不符合资格:
(1) 如果您在某个设施内 (2) 如果您使用该设施上班、上学或上班

使用报告和计费

福利金将根据每年三次(8月、12月和4月)的报告支付。
请在状态报告中附上燃油费和出租车费的收据,并在以下每个学期的提交截止日期前向残疾福利科提出申请。
第一期:4月至7月必须在8月10日之前到达
第二期:8月至11月必须在12月10日之前抵达第三期:12月至3月必须在4月10日之前抵达
注意:必须遵守每个学期的报告截止日期。

程序

请准备以下材料并向残障福利科提出申请。
(1) 身体残疾证明或爱心笔记本 (2) 本人名下的银行转帐地址

关于状态报告等

从2016年起,请下载并申请下面的“情况报告”和“收据附件表”,而不是从市政府邮寄年度状况报告。
我们还在残疾人福利课柜台和平尾/若叶台办事处分发情况报告。请也使用这个。您也可以使用您所拥有的表格的副本。

注:平尾办事处和若叶台办事处将分发和接收状态报告等,但请直接联系残疾人福利课以获取有关如何填写的信息。

下载每个表格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福利部残障福利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