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由于《关于促进增强地区自治和独立性的改革的相关法律制定法》对社会福利法进行了修改,从2013年4月1日起,“总办事处将迁至稻城市。”稻城市内活动的社会福利法人的权力由东京都知事改为稻城市长。
据此,稻城市负责以稻城市长为主管机关的社会福利法人的设立、章程变更的批准、指导、审计等行政事务。
稻城市长根据社会福利法第56条及相关法令及通知,定期对市长所管辖的社会福利法人的运营状况和会计状况进行指导审计(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将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指导和审计实施指引的制定》(署长通知)所附的《社会福利机构指导和审计实施指引》进行。 2017年4月27日通则),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审计事项的通知进行。上述依据、合法性判断需确认的事项、确认时的重点、指出的标准以同通知所附的《指导意见和审核指南》为准。
社会福利法人申请变更章程时,应向主管机关(稻城市长)提交章程变更批准申请书及必要的附加文件。
稻城市将审查申请内容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批准公司章程的变更。
请注意,公司章程的变更除非获得主管当局的批准,否则不会生效。
此外,如果公司章程的变更是社会福利法人登记事项的变更,则必须在获得批准后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为了简化和加快与社会福利法人章程变更相关的行政手续,现在,如果以下事项适用于法人章程变更的通知,则只需向主管机关(稻城市长)提交通知即可公司章程:Masu。
如果您希望同时变更需要通知章程变更的事项和需要申请章程变更批准的事项,可以提交一份章程变更批准申请,包括通知项目。
[公司章程变更通知]
(1) 企业总部所在地搬迁(变更)时
(2) 基础资产(土地、建筑物、现金)增加时 (3) 公告方式变更时 社会福利法人通知章程变更时,提交章程变更通知书和必要的内容向主管机关(稻城市长)附上文件。
稻城市将对章程变更通知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接受通知。
社会福利法人处分基本资产时,必须向主管机关(稻城市长)提出基本资产处分批准申请书及必要的附带文件,并事先获得批准。稻城市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和调查,并批准基本财产处分。
请注意,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处置基础资产。
由于基本资产已登记在公司章程中,因此当基本资产被处置时,公司章程将会发生变化。因此,处置财产后需要得到稻城市长的批准,并及时办理章程修改手续。
有关获得社会福利法人许可等的各种手续,请参阅东京都福祉保健局指导监察部制定的《社会福利法人行政手续指南》。查阅本页时,请参阅主管机关稻城市长。
对于上述以外的申请表,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稻城市管辖的社会福利法人如下。
稻城市福祉部生活福祉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