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抽水马桶改造推广资金补贴制度

最后更新时间:2011 年 4 月 1 日

自污水处理系统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三年内,本市对住宅内污水厕所、人粪尿化粪池改建冲水厕所的建设给予补助或专项补助。
注 1:这不适用于新建建筑或建筑业主是公司的情况。
注2:有些地区无法领取补贴。请联系我们。

 为了获得补贴或特别补贴,您必须在开始改造工作之前向指定的下水道建设公司提出申请。

补贴

将抽水马桶改造成抽水马桶时

・一般住宅1个厕所20,000日元。每增加一个厕所,需额外支付10,000日元。出租房屋和公寓的每增加一个厕所,需支付10,000日元的费用。每增加一台设备需加收 10,000 日元。

当拆除人类粪便化粪池并改用直接排放时

・普通住宅:人类排泄物化粪池1个2万日元。每增加一个化粪池,需额外支付10,000日元。出租屋和公寓楼的情况下,每个人粪尿化粪池的费用为10,000日元。每增加一个单位,增加 10,000 日元。

特别补助

 对于根据公益法领取生活补助的人,经市长批准的改建工程的全部费用将得到补助。

补贴及特别补贴的申请及查询

 下水道科设施管理课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环境整备部下水道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