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关于减少污水排放量申报

最后更新时间:2023 年 6 月 28 日

关于下水道使用费的计算方法,根据稻城市下水道条例,自来水或井水的使用量被视为与污水排放量相同。
但是,如果由于冷却塔蒸发水或田间洒水导致用水量与排入公共下水道系统的污水量存在显着差异,则可以进行此声明(减水声明) 。

笔记

节水认证仅适用于污水处理用水。私人水表(表)的所有安装费用、安装后的管理费用、更换费用(根据计量法规定,水表必须每8年更换一次)等均由使用者(客户)承担。因此,请务必事先考虑预期效果是否足以收回成本。

接受减水的条件

1) 制冰工业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水。
2)经营活动用水量与排入公共下水道的水量存在显着差异。
3) 用于测量水量损失的私人水表必须经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 减水对象区域(设备、水龙头等)前的供水管内必须安装专用水表,并能直接测量减水量(非节水量)。排入公共下水道系统)
注:不接受流域计量减水申报。
5)给排水设备等已进行适当的建设工作。

申报减水量的程序


1)关于减少公共下水道污水排放量(申请)
2)站点导览图
3)管道图(给排水系统管道图,表后所有管道清晰)
4) 仪表规格
5) 申请使用冷却塔或锅炉减水时的规格。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环境整备部下水道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