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15 年 11 月 26 日
公民的义务 | 经营者的责任 | 学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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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与家人商量和安全的沟通方式(灾害留言板服务等) | ・确认设施安全后,等待员工留在办公室 | ・保护和确保儿童和学生的安全 |
・外出时请准备好手机、手电筒等,以备不时之需 | ・站在车站和设施的利用者身边吸引顾客,或引导他们到安全的地方 | ・就儿童和学生的安全与家长和家人进行沟通 |
・等候区和避难区的确认 | ・制定解惑回家规则 | ・根据灾害的规模和交通条件,决定放学方法、避难路线、在学校等候等。 |
・步行返回路线的确认 | ・业务现场防灾计划的制定和培训验证 | ・配合推进儿童、学生、暂住人员必需物资储备工作,抓紧储备物资 |
・学校防灾手册的制作及演习的实施 |
稻城市消防本部防灾课电话: 042-37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