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我想了解一下死亡登记的情况。

最后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通知负责人必须附上死亡证明,并在得知死亡事实之日起7天内提交死亡通知。
需要报告的人包括同居亲属和其他同居人员。不住在一起的亲属也可以提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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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