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请附上以下 4 件物品,寄给市民科。 (1) 邮政汇票 (2) 手续费(请到邮局兑换定额汇票的份数) (3) 身份证明文件等(带照片的居民基本台账复印件、驾驶执照、健康保险证等,作为可以确认申请人和居住地的证明文件) (4)回邮信封(写上居民登记地地址和申请人姓名,并贴上邮票)更多信息,请查看“邮政结算”页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