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
(一)养老基本养老金
缴纳保费10年以上(含免缴期)的人,65岁时可领取。此外,如果您愿意,您可以提出 60 岁至 65 岁以下的延期付款请求以及 66 岁之后的延期付款请求。
(二)残疾基础年金
如果您未满 65 岁并且因疾病或受伤而有残余残疾,如果您的残疾在您第一次体格检查一年半后的第二天被认定为 1 级或 2 级(残疾认定日期),您可以领取补助金).
(3) 加入遗属基本年金的人或老人死亡时有未满 18 岁(或 20 岁以下的 1 级或 2 级残疾)子女的配偶 -年龄基本养老金,或 18 岁以下的儿童(或 20 岁以下患有 1 级或 2 级残疾的儿童)可以获得福利。
注意:如果要求(2)或(3),则需要以下付款要求之一。
1. 首次体检日或死亡前一日至首次体检日前一个月的保险期间(含免保期)三分之二以上的保险期间或死亡日期。
2.首次体检日期或死亡日期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的,最近一年至首次体检日期或死亡日期前两个月内无拖欠期在第一次体检日期或死亡日期的前一天。
(1)作为寡妇年金第1类被保险人,丈夫缴纳保险费10年以上(含免缴、缓缴、学生缴费特别期间)且未领取过老年基础年金或残疾基础年金养老金已经死亡。丈夫去世时结婚10年或以上的妻子本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的3/4,从60岁到65岁,您可以领取福利金,直到
(2) 作为第 1 号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36 个月以上(包括产前产后免除期)的人,在未领取老龄或伤残基础年金的情况下死亡时,一起可以收到。
注意:您不能同时收到 (1) 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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