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城市规划总体规划
更新日期:2024 年 5 月 23 日
城市规划总体计划是城市规划法第十八条之二规定的“有关直辖市城市规划的基本方针”。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区划、区规划、城市规划设施等事项,根据本城市规划总体规划确定。
城市规划总体规划作为“指导目标”,间接规范未来土地利用,并不直接规范建筑用途或建设活动。
稻城市城市规划总体规划(2020年3月制定)
2020年度稻城市城市规划总体计划(正卷)(PDF:83,922KB)
稻城市城市规划总体规划 2020 年(概要版)(PDF:7,070KB)
稻城市于2003年3月制定了城市规划总体规划,一直在推动发挥城市特色的城市发展。此外,2008年和2013年还进行了一些修订,本次回顾根据本市城镇发展趋势和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未来城镇发展形象进行了全面修正。充分利用多摩丘陵的绿意和多摩川、三泽川、大丸运河等丰富的水源,打造“绿水环绕、人与人可以交流的城镇”。目标是成为一个人与人之间可以跨代互动、体验高品质、丰富生活方式、居民可以随着代际更替而安家落户的城镇。
计划只是将数据发布到本网站,尚未创建绑定版本。
关于稻城市城市规划总体计划的审查
从2020年到2020年的三年里,我们举办了如下所示的开放日,并根据公民的意见审查了该计划。
过去的材料(所有 6 个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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