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被撤回的自行车等的方法
归还日
每周五、周日
但从12月29日至1月3日除外
归还时间
下午1点到下午4点
手续费
- 自行车 3,000日元
- 摩托车 4,500日元
返还所需的东西
- 身份证明文件等(能够明确住所和姓名的,由公共机构发行的文件 例如:驾驶证、学生证、健康保险证)
- 自行车・摩托车的钥匙(或防盗注册等的复印件等,可以证明是所有者的东西)
- 手续费
- 返还通知书(仅限收到市政府通知书的人员)
注意:自公告次日起60天后,未被领取的自行车或摩托车等将被处理。
自行车等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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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管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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