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有害物质
更新时间:2020 年 2 月 12 日
一定要在每个月的“危险物品和金属物品”收集日拿出“喷雾罐、打火机、荧光灯、电池”。
为防止收集车辆和垃圾处理场发生事故和火灾,请勿将喷雾罐、打火机、荧光灯和干电池等危险物品(可燃物)丢弃在可燃、不可燃或大件垃圾中。请将一定要装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里,在每月危险品和金属物品收集日拿出来。
特别要注意的是,喷雾罐、气瓶、打火机等即使是空的也是有害的。
另外,如果不能用完所有的垃圾,请将其装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中,不要在袋子上打洞,并在“有害物质”日扔掉。无需注明“有内容”。
废弃收录机、遥控器等含有干电池的产品、照明器具等时,有时电池和荧光灯会残留在里面。请作为物品分别处理。
如果它们混在一起,我们会贴上警告标签通知您,并且不会收集它们。
喷雾罐混入不可燃垃圾
不可燃垃圾中发现煤气打火机
荧光灯管和电池是危险品。
务必将其取下并作为危险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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