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11 月 19 日
冠名權 | 是指以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名稱或產品名稱為設施起暱稱的權利以及由此附帶的權利。 |
冠名權合作夥伴 | 指獲得冠名權的公司等。 |
稻城市製定了新的指導方針,使企業在選擇冠名權合作夥伴時更容易提出建議。
本頁面將發佈公開招募資訊和各類申請表。
冠名權合作夥伴的招募原則上採取公開招募的方式進行,並在本市網站和公開資訊上予以公佈。
有兩種申請方式:「設施特定類型」和「提案徵集類型」。
我們正在為該市選定的設施尋找冠名權合作夥伴。
請在表格中填寫必要的信息,然後使用“設施特定類型”提案申請表發送。
目前沒有設施招募。
註:該表格也可以從「設施特定類型」提案申請表下載。
我們正在徵求有關授予企業等指定設施冠名權的提案。
如果您有機構想獲得冠名權,請查看申請指南並隨時提出建議。
請直接填寫「提案請求類型」初步諮詢申請表或發送表格。
註:表格也可從「徵求建議書」初步諮詢申請表下載。
稻城市計畫部計畫政策課程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