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15 年 6 月 5 日
您繳納的稅款是促進行政服務的寶貴收入來源,並用於您的日常生活。
稅收是根據個人的收入和資產狀況徵收的,並且公平地承擔。每個稅項都設置了到期日,並且必須在到期日內付款。
另外,如果逾期繳納,將追加滯納金,延期繳納稅款會加重負擔。
如果自到期日起在一定時間內仍未付款,我們將發出催款函、催款函、電話催款或上門催款。逾期未繳納的,市政府將支付這些費用,包括搜查、扣押等財產調查等費用。請在交貨期限內繳納,以便用於
稻城市民部保管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