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6 年 12 月 28 日
自2015年7月起,一家冒充U-NEXT Co., Ltd.(以下簡稱“假U-NEXT”)的公司利用短信方式,以未支付付費視頻費用為藉口,試圖讓您付費。諮詢已發送至當地消費者事務中心。根據消費者安全法(2009年第50號法)第38條第1項的規定,消費者廳發布通知稱,在與假冒U-Next的交易中,為防止發生或蔓延消費者受到損害,我們謹告知消費者。詳情請參閱消費者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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