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7 月 3 日
簽發或更新手續可在住所地市政府辦理。
附註:如果您在海外大使館申請,您將收到有關如何申請個人編號卡重新交付的說明。
(1) 個人編號卡(必須在櫃檯驗證密碼)
未滿15歲或成年被監護人的,原則上不能簽發「簽名電子證明」。
僅頒發用於使用者認證的電子證書。
(1) 個人編號卡(必須在櫃檯驗證密碼)
(2) 法定代理人所在政府機關簽發的附有臉部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1份(護照、個人編號卡等)
(3)【成人被監護人的狀況】登記資料證明書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