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關於火災發生後的處理程序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4 月 1 日

這些文件對於那些因火災而遭受損失的人來說是必要的。

關於災害申報表

  1. 火災申報書是稻城市因火災而受害的人向消防部門報告火災情況時使用的文件。
  2. 申報時所使用的文件依發生災害的建築物或財產,分為「不動產災害申報書」、「動產災害申報書」、「車船飛機災害申報書」。被火災損壞。
  3. 收到火災申報表時,如發現火災原因調查結果與火災原因調查結果有重大差異,可能會被要求修改。
  4. 請不要在申報單上填寫滅火器加註費用,因為消防局火災損失調查的範圍不包括災害造成的間接損失。
  5. 災害申報書必須在災害發生之日或消防部門得知火災之日起約 7 天內提交給稻城消防部門。
  6. 填寫災害申報表前,請務必確認範例。

災害申報表

災害申報表填寫範例

關於災害證明

 請諮詢各機構,了解是否需要災難證明。
注意:唯一可以認證的是那些經消防部門認證為火災的事物。
你無法證明你沒有的東西。
註:其他災害(地震、風災、水災等)的災害證明書的發行由稻城市政府市民部稅務科負責。

災害證明申請表

災害證明申請表填寫範例

如何提交

1 共同事項 (1) 提交前請向稻城消防署確認。
(2) 請事先確認稻城消防署是否已了解受災情形。
2 提交方法 (1) 在窗口提交時 請攜帶要提交的災害申報書,向稻城市消防局防災課防災課提交。
(2) 郵寄:請將需要提交的災害申報書裝入信封等內,郵寄至稻城消防署。
(3) 如果以電子方式申請,請使用您的個人號碼卡從下面的 Myna Portal Perfect Service 網站進行申請。

搜尋手續↓
(1) 選擇城市/區:選擇東京都稻城市 ↓
(2) 設定搜尋條件:查看類別並選擇災民支援↓
(3) 請選擇您申報或申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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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市消防總部預防課程電話: 042-37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