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6 年 11 月 1 日
在區域宣傳廣場,我們根據城市空氣輻射劑量測量應對政策,測量了空氣輻射劑量,現將結果公佈。
另外,在本次測定中,沒有需要清洗的部位(超過判定標準值(0.23微西弗/小時)的部位)。
設施名稱 | 測量日期 | 天氣 | 測量位置 | 測量值(單位:微西弗每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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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地面1厘米 | ||||
區域推廣廣場 | 2016年 9月26日 |
陽光明媚 | 入口附近 | 0.101 |
【解釋】
每小時0.23微西弗的年當量為0.99864毫西弗,這是國際放射委員會建議的一般公眾所接受的正常輻射劑量的指標(每年小於1毫西弗(自然輻射劑量等))保護(ICRP) 。)),這個值是城市的標準值。
根據環境部《去污相關指南》,如果地表1米處的輻射水平低於每小時0.23微西弗,則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但城市是比較安全的。我們讓基於站立時在距離物體最近的位置(距地面1 公分)進行的測量做出決定。
稻城市民部市民協作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