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1 年 6 月 1 日
為了支援地區內的犯罪預防活動,本市將按照以下條件向在市內自願開展預防犯罪巡邏的組織提供預防犯罪材料和設備。有興趣的團體應使用所附表格申請。
(1) 作為一般規則,組織必須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預防犯罪巡邏,並持續到未來。
(2) 該活動的目的是為促進市民安全、安心的城鎮發展做出貢獻。
(三)原則上會員人數在10人以上,且多數在本市居住、工作或上學。
巡邏背心
巡邏帽
巡邏臂章
細長巡邏警棍
強光
喇叭
巡邏用自行車籃板
巡邏車貼紙
安全公告板
登旗和登桿
稻城市總務部總務合約課程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