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3 年 8 月 30 日
您的申請可能有保險。如果您在審查內容後符合保險的條件,您將在稍後的日期(您申請後約三個月)支付您的醫療費用,不包括您的共付額。支付金額是將標準金額與作為治療費支付給海外醫療機構的金額,與在日本國內有保險的醫療機構接受類似傷病等治療補助金的標準金額相比較後確定的。但是,自支付醫療費的次日起經過 2 年時,將不予支付,敬請注意。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