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3 年 8 月 30 日
企業排放的一般垃圾一次最多可收集 3 袋(約 15 公斤),可使用市內的“企業垃圾收集袋”由市政府收集。如果超過此數量,市政府將無法處理,因此請直接向市政府許可的綜合垃圾處理公司請求收集。請參閱本頁了解獲得許可的承包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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