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根据城市计划法第 53 条的许可

最后更新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

在城市规划设施/项目之前,在城市开发项目(坂滨平尾土地整理项目)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需要得到市长的许可。

都市计划法第54条规定的许可基准

  1. 层数为2层以下,无地下室。
  2. 主体结构应为木结构、钢框架结构、混凝土砌块结构或其他类似结构。

但对尚未建设的城市规划道路、公园、绿地,放宽三层建筑等许可标准。
详情请参阅下文。

申请文件

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盖章申请表和授权书。

请在申请表中附上以下内容并提交一式两份:行政处理周期约为1周。
1份建筑物确认申请表(第2页至第5页)
2 指南地图(至少 1/2,500 比例)
3 布局图(至少1/500比例)
4 正交图(场地/建筑物)
5 各层平面图(比例1/200以上)
6 立面图(2 个或更多视图,比例为 1/200 或更大)
7 剖面图(2张以上,比例1/200以上)
如有需要请附上授权委托书。格式是可选的。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计划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