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 53 条的许可

最后更新:2021 年 8 月 18 日

在城市规划设施和项目之前,在城市开发项目(Sakahama Hirao 土地整理项目)区域内进行建筑活动需要获得市长的许可。

城市规划法第54条规定的许可标准

  1. 层数为2层以下,不得有地下室。
  2. 主体结构应为木质、钢架、混凝土砌块或类似结构。

但对于尚未开工建设的城市规划道路、公园、绿地,放宽三层建筑许可标准等。
详情见下文。

申请文件

2021年1月1日起,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不再需要盖章。

请将以下内容附在申请表上并提交一式两份。处理时间约为一星期。
1 建筑确认申请表(第 2 至 5 页)
2 指南地图(1/2,500 比例或更大)
3 布局图(1/500 比例以上)
4 正交图(场地/建筑物)
5 各楼层平面图(1/200比例以上)
6 立面图(2张以上,比例尺1/200以上)
7 剖面图(2张以上,比例1/200以上)
如有必要,请附上授权委托书。样式是可选的。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计划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