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0 年 4 月 15 日
本市制定了《第三次稻城市教育振兴基本计划》(《基础教育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该计划是总结 2020 年至 2026 年 5 年间促进教育振兴的努力和措施的教育计划。设立市教育振兴基本计划制定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制定地方政府教育振兴措施的基本计划。
(1)学术专家 2 人 (2)小学校长 1 人 (3)初中校长 1 人 (4)中小学生家长 1 人 (5)幼儿园家长 1 人 (6)社会教育委员 1 人人 (7) 体育促进委员会委员 1 人 (8) 民生及儿童委员会委员 1 人 (9) 青少年发展区委员会委员 1 人 (10) 规划总监 (11) 福利部儿童福利总监 (12) 教育部总监(十三)教育部门教育指导人经理
在制定第三期稻城市教育振兴基本计划时,我们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市民中儿童及其监护人对教育、终身学习和体育的实际情况和认知情况,并将其作为计划制定的基础材料。已经实施了。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
调查名称 | 分配数量 | 收藏数量 | 恢复率 |
---|---|---|---|
小学生调查问卷 | 1,290 | 1,279 | 99.1 |
初中生调查 | 576 | 568 | 98.6 |
家长问卷 | 540 | 413 | 76.5 |
公民调查 | 2,000 | 662 | 33.1 |
在制定第三期稻城市教育振兴基本计划时,我们进行了民意调查。
谢谢您的合作。
我们谨向您通报该市针对您的意见所采取的措施如下。
关于第2次稻城市教育振兴基本计划的进展情况,在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3次稻城市教育振兴基本计划制定委员会上进行了如下报告。
稻城市教育部教育总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