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在稻城市役所保管课柜台必须出示的本人确认材料如下表所示。
请注意,根据身份验证文件的类型,有两种类型:仅需要出示一份的(A 类)和需要出示两份的(B 类)。
注:在征收课办理纳税证明书的申请、银行转账手续、在柜台缴纳市税、国民健康保险税、接受税务咨询等手续时,需要确认本人的身份。当您来到柜台时,请务必携带您的身份证明文件。
分类 | 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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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由政府机关签发的附有面部照片的文件(已确认一项) |
我的号码卡、驾驶执照、驾驶记录证明、护照、政府机关(包括独立行政机构和特殊法人)雇员的身份证或同等文件。 | |
乙 | 证明您是A以外的人的文件(已确认2分) |
健康保险保险证、各种养老金凭证(笔记本)、现金卡、信用卡、员工证、学生证或同等证件、拟取得的凭证的税目、纳税通知书(纳税通知书) ) 年份。(仅在申请证书时) |
注意:有有效期的身份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另外,如由代理人办理申请开具纳税证明等手续,还需另行提交委托书。您可以使用任何格式的授权书,但您也可以从下面的“授权书”链接下载。
稻城市民部保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