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稻城市民生贷款中介制度

最后更新:2021 年 4 月 1 日

在该制度下,对于暂时难以获得生活费(住房公积金、教育公积金、生育公积金)的人员,市政府向经办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中介服务,并对已经办理的贷款利息给予部分补贴。决定了。

资金使用

使用条款

公积金

教育基金

生育基金

注1 :贷款金额不足20万日元时,还款期限为2年以内。
注 2贷款利率可能会逐年变化。
注3:如因信用担保机构审查等原因无法获得贷款担保,可能调解不成功,或减免贷款金额。

主题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者

所需资料

公积金

新建和扩建/翻新

用土地购买建筑物(包括公寓)

购买土地

教育基金

生育基金

注1:由于从提交申请到执行贷款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请尽早申请,预留充足的时间。您不能申请已经支付的贷款。
注 2此房屋贷款不能与房屋贷款合并使用。
注 3:如果您在获得贷款后搬出稻城市,则从搬出的次月起不支付利息。
注 4如贷款后还款计划(不包括提前赎回)发生变化,则按变化日期不予贴息。此外,贷款利率可能会发生变化。

经办金融机构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产业文化体育部市民合作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