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幼儿园和保育所是兼具教育(第一)和保育(第二、第三)功能以及育儿支援事业的设施。
幼儿园、托儿所等独立运营或与都道府县认证合作运营。
幼儿园型认证儿童学校
注:您可以在此处查看详细的设施信息。
幼儿园合作型认证保育园
注:您可以在此处查看详细的设施信息。
(一)入园申请须直接向幼儿园提出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各设施。
(2) 录取通知书
(3) 通过儿童教育/保育福利认证申请中心向市提交必要的文件。
(4) 证明书的发行 市通过保育园发送证明书、保育费决定通知书等。
(5) 开始使用
(1) 儿童入园申请、教育证明书、儿童保育补助金 必须向市役所儿童保育支援科提出申请。
(二)市统筹使用、提供入场。
(3) 市政府将向您发送证明书、保育费决定通知书等。
(4) 开始使用
进入保育园后,假定孩子进入学前班。
与幼儿园一体化运营,与正规保育园不同,请提前向保育园确认保育内容等。
关于保育费,是第2类和第3类认证的保育费。
详情请参阅保育园利用手册等。
但是,特定负担(特殊保育费)和实际费用将由设施收取。详情请咨询保育园。
注:请直接向托儿所缴纳保育费。
稻城市儿童福祉部育儿支援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