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6 月 15 日
护理服务和预防保健/生命支持服务需要用户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长期护理保险负担率证明书是告知使用者在使用护理服务、预防性护理、生活支援服务时的负担率的文件。
请保管好负担比例证明和长期护理保险保险证,在使用护理服务时,请务必向服务提供者或设施出示两份复印件。
被认定为需要长期护理或支援的人、以及正在接受预防性护理/生命支持服务的人,将从6月下旬到7月下旬收到负担率证明。负担率每年都会确定,请务必确认。
适用期限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一年。
根据您的收入情况,有些人会支付 10% 到 30% 之间的费用(见图 1)。
(注)40岁至64岁者需缴纳10%的费用。
注(1)总收入是指从收入中扣除公共养老金扣除、就业收入扣除和必要费用后、基本扣除和个人扣除等扣除之前的收入金额。也是在扣除长期资本利得和短期资本利得专项扣除后计算的。
注(2)其他总收入是指(1)中的总收入减去养老金杂项收入。
请检查下面的链接了解详细信息。
可以在稻城市役所高龄者福祉科(2楼4号柜台)补办。 (自由的)
请提交“护理保险保险证等的(补发)申请书”。
稻城市福祉部高龄者福祉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