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的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

最后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根据稻城市税条例第67条的规定,第一期截止日期为5月31日,第二期截止日期为7月31日,第三期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第四期截止日期为2月底次年。但是,有时缴纳期限与此不同,因此请务必确认每年收到的纳税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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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民部税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