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如果对固定资产税账登记的价格不满意,可以自收到纳税通知书次日起三个月内,向稻城市固定资产评估审查委员会申请审查。但是,在第二年和第三年,(1)由于土地分割、新建房屋等原因,在固定资产税账上登记新价值时,如果价格较上一年的价格发生变化,则扩建或改建等,或(3)因土地价格下降而导致土地价格调整的,不能申请审查。
稻城市民部税务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