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 (1) 年满 18 周岁,在稻城市居住、工作或学习,并在营业所或防灾机构等工作的人员 (2) 在消防部门工作且曾担任过消防部门职务的人员
稻城市消防本部警察局电话: 042-37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