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5 日至 12 月 1 日是犯罪受害者周
更新日期:2024 年 8 月 9 日
2005年12月内阁批准的《犯罪被害人基本计划》中,每年制定《犯罪被害人基本法》一周(11月25日至12月(直至1日))被指定为“犯罪受害者周”。
加深您对犯罪受害者所面临的处境、他们的荣誉以及考虑他们和平生活的重要性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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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总务部总务合同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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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内阁批准的《犯罪被害人基本计划》中,每年制定《犯罪被害人基本法》一周(11月25日至12月(直至1日))被指定为“犯罪受害者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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