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至12月1日是犯罪受害者周
在2005年12月内阁会议决定的《犯罪受害者等基本计划》中,每年将12月1日之前的一周(从11月25日到12月1日)定为“犯罪受害者周”。
让我们加深对犯罪受害者等所处状况、名誉和生活安宁的重要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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