稲城市社会贡献活动振兴补助金制度
制度概述
该补助金是基于市民活动积分制度的成果,旨在对在稻城市内进行志愿活动的社会贡献团体的新项目启动及项目的提升(业务扩展)提供部分资金补助,以充实团体的基础,同时促进市民参与志愿活动,推动社会贡献活动的发展。
这是一个制度,向在稻城市内拥有活动基地和联系地点,并持续进行社会贡献活动的团体提供最高5万日元的补助金。
适用的团体
获得补助金的团体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根据《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平成10年法律第7号)第2条第1项》规定的特定非营利活动(旨在促进不特定和多数人的利益的非营利活动,包括促进保健、医疗、福利、社会教育、城市建设、旅游、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的振兴,环境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信息化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振兴,经济活动的活性化,以及灾害救援活动、社区安全活动等)。持续进行该活动。
- 团体的活动内容符合稻城市制定的“协同城市建设指导方针”。
- 在稻城市内拥有活动基地和联系地点,并在稻城市内开展活动。
- 是政治、宗教及非营利目的的团体。
- 由5人以上的团体组成,且成员中超过一半为稻城市市长。
适用的业务
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项目。但是,对同一项目的补助金发放最多连续两次。
- 为了解决地区问题等,基于新的想法实施的新业务或当前正在实施的业务。
- 实施的项目应有助于市民生活的改善。
- 这是一个推动志愿者发掘的项目。
- 补助金的发放申请必须在年度内完成。
- 这是一个在补助金发放后仍计划持续实施的项目。
- 这是一个没有从稲城市市长以外获得任何补助的项目。
补助金发放流程
补助金发放的流程大致如下。关于募集等的具体时间,将在稲城市网站、宣传等中通知。
- 4月至6月左右 招募期间
- 大约在7月进行审查,决定发放(在审查时可能会要求您说明项目内容等)。
- 3月左右 业绩报告
申请期限
从令和6年4月1日(星期一)到6月30日(星期日)
关于补助金的申请
该补助金由市委托作为社区振兴中心指定管理者的“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市民活动支持中心稲城”进行。对申请的审查将由从市民团体、学识经验者等中选出的稲城市社会贡献活动振兴补助金审查会进行。
申请表的提交地点如下。
提交对象
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 市民活动支持中心稻城
住址
邮政编码206-0802 稻城市东长沼 2112-1 社区振兴中心1楼
电话
042-378-2112
传真
042-378-6971
接待日期・接待时间
上午10点到下午4点30分
注释:每月第二个星期二为闭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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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 市民活动支持中心稻城(外部链接)
「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 市民活动支持中心稻城」的网站。 -
社区振兴中心
请查看上述页面以获取社区振兴中心的设施信息
关于补助金的申请表
申请表等可以从以下下载。
为了确认业务内容等,可能会要求另行提交文件。
申请时需要的文件
项目结束后的报告时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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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产业文化体育部 市民协作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8-5677
稲城市 产业文化体育部 市民协作科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