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城市建设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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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8989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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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市民、市民活动团体与行政协同解决地区问题,我们制定了《协同城市建设指导方针》,明确了基本的方向性和态度等。

今后,将根据这一指导方针,市民、行政、市民活动团体等将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以平等的关系,共同目标推进协同的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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