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预防措施以及儿童和学生的应对措施
更新日期:2023 年 5 月 17 日
关于过渡到第5类传染病后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对策
- 即使该疾病被归类为第5类传染病,“对儿童和学生的指导”、“儿童和学生的健康监测”、“确保通风”、“洗手等手部卫生指导”等措施我们将采取“咳嗽礼仪指南”。我们将采取以下步骤。
- 如果感染情况得到控制,我们不会对上述以外的传染病采取任何特殊措施。
- 原则上,我们不要求学生在学校教育活动中佩戴口罩。为了防止中暑,我们会指导学生在运动时摘下口罩。
- 如果感染流行,根据具体活动情况,“不要近距离、面对面交谈、大声说话”,“保持身体距离,以儿童和学生不来为度”我们将采取诸如“这样做”之类的措施。
注:由于基础健康状况等各种情况,有的儿童、学生、老师因担心感染而希望戴口罩,或因健康原因无法戴口罩,我们不会强迫大家佩戴和摘下口罩,并将提供指导,防止因是否佩戴口罩而受到歧视和偏见。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相关的考勤等的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暂停出勤,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 如果学生被感染,根据《学校卫生和健康管理实施条例》规定,在“出现症状后 5 天、症状消退后 1 天”之前,不得允许其上学。安全法。
- 学生在校期间接种疫苗时所需的接种时间。
- 如果您因疫苗接种后的副作用发烧而缺席。
注意:密切接触者不会被暂停参加。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教育部教务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9-3600